十堰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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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各县市招办咨询电话公布

1、湖北十堰各县市招办咨询电话公布:十堰城区0719-8678470,0719-8675065;郧阳区0719-7221156;郧西县0719-6227970;竹山县0719-4224309,0719-4231366;竹溪县0719-2722330;房县0719-3224455;丹江口0719-5223217,0719-5230050。

2、848 6626 拓展:作为城市教育事业的管理者和推动者,十堰市教育局始终以促进教育发展为使命,坚守着文化传承的重要责任。教育是一座城市繁荣进步的基石,教育局深知这一点,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

3、十堰车城高中招生办电话是:0719-8223139 8219074。车城高级中学(原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第六中学,东风汽车公司第六中学,东风教育集团第六中学),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北靠四方山,西与四方新城毗邻。校园占地面积为19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4、郧阳区二中招生办电话是0719-7201551。郧阳区二中简介 十堰市郧阳区第二中学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占地面积130.68亩,校园绿化面积50700余平方米。1984年十堰市郧阳区第二中学创办。

5、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是:0719-7229053。十堰,别称车城,湖北省辖地级市,被誉为中国卡车之都 ,武当山、汉江水、汽车城是十堰的三张世界级名片。

湖北考试院:考生填报各批次志愿应注意的问题

1、考生要特别注意:对志愿卡和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涂、校对、签字确认,不能由别人代填、代校、代签。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字,容易填报不合本人意愿的志愿、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一般也很难弥补。

2、一般3个原因。一是学生高考分数不够志愿学校录取线;二是学生高考分数不够学校专业录取线,又不同意服从专业调剂;三是体检不合学校要求。这主要是一些特殊专业对视力、身体缺陷有特殊要求。

3、填报志愿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艺术本科B和艺术高职高专批的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

4、阅读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要以广东省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特别是招生计划前面的阅读说明,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注意阅读。登录指定网页,登录省招办指定网页,如果学校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即可。

5、高考没有报志愿,可以参加征集志愿的填报。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

6、批与批之间没有联系,上一批录取不结束,下一批录取不开始。提前批可填报几个志愿?提前批可填报几个志愿,各省规定不一。考生所在省可填报几个志愿,取决于本省的志愿设置,具体事宜,需要直接咨询考生所在省招办或地方招办。平行志愿学校如果按105%提档,多出的5%是否存在掉档风险?存在退档风险。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概况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一所具有深厚工程背景、全国唯一以汽车命名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

2、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在2020年的时候获批产学研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一所具有深厚工程背景、全国唯一以汽车命名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3、第六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2月15日起陆续公布。本网会及时转发2020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信息,考生可按照招生单位所在省份点击进入查询。

5、湖北文理学院招研究生,明年将招收50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湖北文理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0 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引进人才由市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1500元/月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市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